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疫控组字【2022】67号)要求,为做好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健康,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疫情形势
1.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新冠肺炎病毒多次变异,隐匿性强,传播速度快。从国内看,全国多地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发生频次明显增加、感染人数快速增长、波及范围不断扩大,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学生秋季开学返校将会增大疫情传播感染风险,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5+1”工作安排和潍坊市、潍城区防控要求,坚决克服防控松懈和“层层加码”两种倾向,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责任部门:各部门)
二、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2.各有关部门应至少提前7天(原则上14天)通知师生做好健康监测和行程上报,动态掌握师生暑假期间健康状况和行踪情况,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准确掌握每名师生及共同居住人返校前 7 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健康史,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部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各部门)
3.开学前对学校食品和饮用水源开展专项检查,彻底清理过期食材、食品。进一步强化水源管理,做好水质监测,坚决避免饮用水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后勤服务管理处)
4.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和专班人员 24 小时“双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在开学前后,联合公安、疾控机构和定点医院开展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强化物资储备。(责任部门:党委(院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后勤服务管理处)
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开学前要彻底清除校内环境卫生死角,对教室、食堂、宿舍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和预防性消毒。(责任部门:后勤服务管理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各部门)
6.要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管理,围绕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新学期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线上教学响应机制,实现线上线下各类教学活动随时切换、无缝衔接。(责任部门:教务处)
三、明确师生员工返校规定
7.按照开学计划错时错峰组织师生返校,省外师生提前 3 天返校。(责任部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各部门)
8.开学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土疫情县(市、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和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另行通知。(责任部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
9.师生员工须持 48 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入校,到校 3天内由学校集中组织开展 2次核酸检测(间隔 24 小时),并做好7天健康监测管理。(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后勤服务管理处)
10.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实行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解除健康管理限制后方可返校,返校后继续做好健康监测。(责任部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后勤服务管理处、各部门)
11.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暂缓返校,待治愈且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责任部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后勤服务管理处、各部门)
四、优化开学后常态化防控措施
12.开学后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检测体温,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校,确需入校的要查验身份、实名登记,扫描场所码,严格“测温+行程卡+健康绿码+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师生员工校内行为管理,落实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异常症状“一日三检两报告”制度。(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各部门)
13.严格按照《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要求,做好疫情处置重点人员、发生疫情地区流出人员、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和本地按行业分类的重点人员摸排检测。师生员工在校期间每周开展 2 次全员核酸检测,保安、保洁、食堂、超市、物业等高暴露岗位的从业人员每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责任部门:后勤服务管理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各部门)
14.完善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中师生及共同居住人基础信息,及时核实反馈隔离师生情况,落实师生因病缺课(勤)登记追踪制度,对学校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一律由学校组织进行核酸检测。(责任部门:后勤服务管理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各部门)
五、上好开学第一课
15.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教育活动,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上好开学第一课,引导学生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要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责任部门:教务处、宣传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六、加强节庆会议活动管理
16.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防控指南(第四版)》要求,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和“一会一案”的原则,落实会议举办方、会议举办地的主体责任和节庆、会议活动精准防控措施,坚决杜绝校园聚集性疫情发生。(责任部门:后勤服务管理处、各部门)
七、全面开展督导检查
17.上级将联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属地学校开学疫情防控、食品卫生和饮用水等各项安全隐患核验细则,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进行逐一核验和督查,梳理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责任部门:后勤服务管理处)
18.学校在开学期间对各部门疫情防控、饮用水、食品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省教育厅、市、区将联合有关部门,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抽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责任部门:防控办、后勤服务管理处、党委(院长)办公室、安全保卫处)
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