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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教疫控组字【202112号)要求,为统筹做好学院暑期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发生聚集性疫情,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身心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疫情形势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基本可控,但全球疫情仍然严峻复杂,周边国家疫情还未得到有效控制,我国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存在。学校暑假放假、学生离校返乡、实习实践等都会增大疫情传播感染风险。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持续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合理安排暑期放假

学校实施错时错峰组织学生离校,各部门要准确掌握暑期离校、留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提醒师生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探亲等。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为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师生员工可暂时留校。对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各系部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

三、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和一日三检两报告制度,引导师生员工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疑似症状,及时向当地社区和学院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要加强暑假期间校门管理和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强化重点场所、物品、关键环节监测和消毒消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

四、扎实做好暑期值班值守

要强化假期24小时值班值守,每天至少一名学院领导带班值守,保障学校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正常运转。建立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对一”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严控师生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若出现疫情须第一时间报告学院主要领导和疫情防控办公室,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处置。

五、统筹加强留校师生服务保障

未经学院批准,在校生假期不得私自滞留学校,不得提前返校。各系部要摸清学生(含留学生)留校情况,建立名册,根据不同学生类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宣传教育,按照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要求加强疫情监测和生活管理。要密切掌握留校学生日常动态,要求学生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可能减少校园外出活动。要统筹落实暑期留校师生服务保障措施,开放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和体育场馆等,保障留校师生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等需求,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六、科学指导假期居家学习生活

要引导返乡师生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开展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加强居家和旅途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基本卫生习惯。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状况,减少流动聚集,加强体育锻炼,坚持营养膳食,保障充足睡眠,提高身体免疫力。各系部要建立家校联动机制,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引导学生调整心态、适应假期生活。

七、提前谋划秋季学期开学

要统筹国内疫情形势变化和教育教学安排,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遵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早谋划、科学制定秋季学期开学方案,做好开学前防控措施落实、校园环境维护、人员物资储备、教育教学安排等各项工作准备。各部门要开展开学前14天健康摸排,全面动态掌握师生开学返校前14天旅居史,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暂缓返校;对从疫情重点地区返校的师生等重点人群做好“一人一档”跟踪管理。

 

 

            学院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