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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获评“山东省节水标杆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23-10-19 作者: 来源: 点击:

近日,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公布了山东省第二批节水标杆单位名单,我院获评“山东省节水标杆单位”荣誉称号,全省共有10所高校获此殊荣。

近年来,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以加强领导、制度落实、强化管理、宣传教育、设施完善、技术研发为抓手,在保障正常教学生活用水需求的同时,深入实施节水行动,使学院多年来用水单耗定额达到了行业先进值标准,为获得此项殊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经过建设,学院形成了完备的节水用水管理制度体系、考核评价办法、节约用水管理机制,师生养成了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成为节约用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者、践行者。

此次入选“山东省节水标杆单位”,彰显了学院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推动深度节水控水、加快建立节能减排绿色学校的建设成果。下一步,学院将以实现绿色低碳学校为目标,充分发挥节水标杆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整合相关资源,积极开展高校合同能源管理建设,加强节能新技术运用,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护水、爱水、节水意识,为服务山东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撰稿:李波涛;审核:郑德明)